A. 退款政策
-
本校如在課程開課前關閉,會向學生全數退回課程費用。
-
倘若課程未能按照學費收據所載安排開辦,而學生又拒絕接受新安排,本校會在學生提出退款要求後的一個月內,向學生全數或按比例退回課程費用。
-
倘若課程未能按照課程單張所列日期或時間開辦,而學生又拒絕接受學校提供的新安排,本校會在學生提出退款要求後的一個月內,向學生全數或按比例退回課程費用。
-
倘若課程在開課後停辦,本校會在停辦的一個月內,向學生按比例退回課程費用。
B. 程序事宜
-
本校會主動致電或以書面通知學生有關退款安排。所有學生必須由家長或監護人代辦退款手續。
-
本校應按上述政策向學生退款。
-
處理退款時,本校不會取去學費收據的正本。學生或家長收到退款時,需要簽收確認。
-
本校會以現金或支票支付退款。如家長繳交學費時是以 ALIPAY/PAYME/信用卡/八達通支付,本中心的退款將於扣除相關手續費後,以現金或支票支付退款。